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主要由《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构成 。医疗机构在药品监督管理方面 ,需要遵循严格的购进 、验收、储存、养护等规定。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合法票据(税票及详细清单)并留存,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通用名称 、生产厂商、批号、数量 、价格等内容,票据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3年。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个人和组织对药品流通实施社会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控告 。第二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监督管理第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其药品购销行为负责,对其销售人员或设立的办事机构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药品购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临期药品的药监局规定
1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或者批准的决定。第二十八条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2 、在消费者知情,一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以内就不上柜台了,且药品短缺时 ,对用药疗程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即使是距有效期1个月。【摘要】临期药品规定多久不能卖【提问】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以内就禁止销售了,就是距失效期3个月以上的 ,也不能销售。但并非禁止销售,在货源充足时 。
3、法律分析:在售药品快到有效期时,药店有义务告知消费者 ,否则涉嫌欺诈。如未履行告知义务则是违法的行为,可向工商、消协或药监部门投诉举报;若药品还在保质期内且履行告知义务则不违法。
4 、国家没有出台关于药品临近有效期禁止销售的规定文件 。但是有文件规定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5、一般药品在临期三个月以内就禁止销售了,在消费者知情,一般药品在距失效期3个月以内就不上柜台了 ,且药品短缺时,保质期不同:保质期大于300天,剩余保质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 ,禁卖;保质期小于等于300天,刺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禁卖。药物的疗效和有效性都是可以保障的 。
药品加价率不能超过多少
解析:“中药饮片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加价率最高不得超过25%;对直接从药材公司购进的 ,加价率最高不超过20%。“西药” :350元以下:对于中标药品零售价=中标价*(1+15%)350元以上的 :药品的中标零售价=中标价+55元。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 ,中药饮片加价率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应控制在25%以内。药品实际购进价是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 。
法律分析:据了解,按照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 ,明确中药饮片加价率应控制在25%以内。执行中药饮片加价率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超加价率销售。
民营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药品加价率以药品零售包装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照高价低差率,低价高差率的加价原则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并向社会公示药品价格 。中央八部门规定医院销售药品加价不得超15%。
一般规定医院的药品加成不超过15% 也就是100块进的药零售价不能超过115块。但是这也就是口头上说说吧,实际上医院的药品都是卖的很贵,只要财务账上看不出超过15%就行了 。不过说到医院 其实有的也很冤枉 ,实际上有的医院都在亏损经营。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是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的核心法律,涵盖了药品的评审、质量检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使用与安全监管 、医院药学管理、稽查、药品采购和处罚等方面,对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该法于1984年9月20日通过 ,并于1985年7月1日起施行 。
2 、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法》、《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条例》。 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法律是国家的统治工具,体现全体国民意志,由立法机关制定并强制执行 。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 、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 ,适用本法。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 、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4 、药品注册管理:规定了药品上市前必须进行注册申请和审批,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设施、设备、人员 、原料、生产过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药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
5、具体为: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保障药品安全的权利 ,药品管理法律体系的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药品管理法是国家制定的基础性法律,规定了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等,是药品管理法律体系中权威性最高的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 ,具有行政法律效力 。
药品管理法第117条规定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生产 、销售劣药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相关部门将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根据《药品管理法》第1111119条规定 ,使用劣药的单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使用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17条规定 ,生产 、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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